▍志願服務
院內單位申請志工服務
院內單位申請志工服務
一、院内單位申請志工服務
- 單位協調人以EFLOW表單提出志工服務申請(路徑:【員工資訊入口網】→【EFLOW行政表單E化系統】→【表單申請作業】→【SWKS社工室】→【志工服務申請異動表】)。
- 志工業務管理單位(社工室)將依申請表內容與志工隊長進行實地訪查,評估及確認志工服務需求後,公告新增服務班別,並安排志工到班服務,
- 志工服務人力由各志工運用單位成本中心支出。
二、志工服務意見反映管道
為確保志工服務品質,志工需確實遵守服務規定,民眾對志工服務不滿時,宜由運用單位人員即時就近疏通排解,後續如需加強特定志工服務,反應意見,請電話聯繫本室志工業務協調人(02-28757318)。
三、實習志工及年度志工考核
- 實習志工考核:請各運用單位於新進志工實習第五週進行新進志工考核。(路徑:【員工資訊入口網】→【VTAS志工差勤管理系統】→【志工考核管理】→【實習志工考核】)
- 年度志工考核:請各運用單位於每年十月進行年度志工考核。(路徑:【員工資訊入口網】→【VTAS志工差勤管理系統】→【志工考核管理】→【志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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