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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防癌志工獎勵方案

臺北市防癌志工獎勵方案

為鼓勵民眾定期接受癌症篩檢,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推動「防癌志工獎勵方案」,邀請志工協助推廣癌症篩檢。

  •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15日。
  • 執行步驟:

STEP 1邀請民眾完成五癌篩檢,若民眾有意接受轉介。

STEP 2志工至志工隊或三門診服務台拿取「癌症篩檢轉介單」。

STEP 3志工及民眾皆完整填寫「癌症篩檢轉介單」項目。

STEP 4民眾持轉介單至「癌症篩檢中心」諮詢並開立檢查單。

STEP 5癌篩中心確認完成篩檢後,將資料回傳至志工隊統計。

  • 可推廣的癌症篩檢項目(完成上述任一項目即可計算1案)

篩檢項目

對象

子宮頸抹片

30-70歲女性(3年1次)

乳房X光攝影

45-70歲女性(2年1次)

大腸癌篩檢

50–75歲民眾(2年1次)

口腔癌篩檢

30–80歲吸菸或嚼檳榔者(2年1次)

肺癌篩檢

有肺癌家族史或重度吸菸者

  • 志工獎勵方式

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防癌志工獎勵方案」為主。

  • 注意事項
  1. 轉介對象需設籍臺北市。
  2. 民眾需實際完成篩檢才會計算案數。
  3. 轉介單填寫後請繳交至癌症篩檢中心。
  4. 志工僅需協助提醒與轉介,不需提供醫療說明。
  5. 若同一民眾由多位志工轉介,依繳交順序認定,優先者得。

最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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