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
臺北市防癌志工獎勵方案
臺北市防癌志工獎勵方案
為鼓勵民眾定期接受癌症篩檢,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推動「防癌志工獎勵方案」,邀請志工協助推廣癌症篩檢。
-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5年9月15日。
- 執行步驟:
STEP 1|邀請民眾完成五癌篩檢,若民眾有意接受轉介。
STEP 2|志工至志工隊或三門診服務台拿取「癌症篩檢轉介單」。
STEP 3|志工及民眾皆完整填寫「癌症篩檢轉介單」項目。
STEP 4|民眾持轉介單至「癌症篩檢中心」諮詢並開立檢查單。
STEP 5|癌篩中心確認完成篩檢後,將資料回傳至志工隊統計。
- 可推廣的癌症篩檢項目(完成上述任一項目即可計算1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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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檢項目 |
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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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頸抹片 |
30-70歲女性(3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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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房X光攝影 |
45-70歲女性(2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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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癌篩檢 |
50–75歲民眾(2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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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癌篩檢 |
30–80歲吸菸或嚼檳榔者(2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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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篩檢 |
有肺癌家族史或重度吸菸者 |
- 志工獎勵方式
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防癌志工獎勵方案」為主。
- 注意事項
- 轉介對象需設籍臺北市。
- 民眾需實際完成篩檢才會計算案數。
- 轉介單填寫後請繳交至癌症篩檢中心。
- 志工僅需協助提醒與轉介,不需提供醫療說明。
- 若同一民眾由多位志工轉介,依繳交順序認定,優先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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