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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

臺北榮民總醫院停車場業務簡介

壹、停車場業務種類:汽、機停車場管理、員工停車位核發、交通標誌管理、廢棄機車清查。

 

一、停車場概況:

(一)汽車停車場:

  1.來賓停車場:地面停車場(小型車212格內含身心障礙車位6格、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4格、電動車位3格)、立體停車場(小型車位822格內含身心障礙車位47格、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20格、電動車位10格,其中地上二層至地一層247格供來賓停放)、二、三號門地下停車場(小型車位520格含身心障礙車位12格、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11格、電動車位9格)、第三門診停車場(小型車121格內含身心障礙車位6格、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停車位2格、電動車位5格)。

  2.員工停車場:立體停車場三層(含)以上、中正樓地下室停車場(小型車701格含身心障礙車位12格)、致德樓前後停車場(小型車56格含身心障礙車位2格)。

  3.現有實際車格數為汽車2724格;機車1496格。

(二)機車停車場:

  1.員工停車場:立體停車場(562格)、六號門停車場(130格)、致德樓後門(137格)、湖畔及西側道路停車場(178格)。

  2.來賓停車場:三號門B1機車停車場(490格)。

  3.免費停車場:7號門機車停車場

 

二、停車位核發:

凡本院員工(不含研究助理及外包人員)均可提出申請,若有空餘車位即核發,若無空餘車位則依申請先後順序排序。

 

三、停車場交通標誌:

(一)依本院現況規劃各種標誌、標線。

(二)標誌、標線若有損壞則維修規劃製作。

 

四、廢棄機車查核:

針對機車停車場(員工及來賓停車場均含)每三個月查核一次,無人認領之廢棄機車依廢棄物相關規定辦理。

 

貳、運作管理方式

停車場在運作上採部份業務委外方式辦理,由本院編制人員責執行停車場業務並督導勞務外包人員執行停車收費及設備保管操作等工作。

 

停車場相關各項規定及表格請至本室相關各項法令規章及表格下載參閱。

無障礙乘車及敬老愛心計程車

https://www.pto.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787C41E2AD3A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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